各市、縣(區)政府,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,省直有關部門:
為有效應對當前我省工業下行壓力,進一步促進全省工業穩定增長,經省政府同意,現提出如下措施,請認真抓好落實。
一、鼓勵企業增產增效。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、2023年二季度工業總產值不低于5000萬元(其中三明市、南平市、龍巖市、平潭綜合實驗區的企業不低于3000萬元)且現價同比增長10%及以上、季度產值增量1000萬元及以上的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,按企業二季度工業總產值同比增量的1‰給予獎勵,單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80萬元。廈門市可參照執行,所需資金由廈門市政府統籌解決。
責任單位:省工信廳、財政廳,各市、縣(區)人民政府,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
二、實施工業穩增長正向激勵。各地要把促進工業企業多接訂單加大生產作為當前重要任務,壓實屬地責任,切實穩定工業增長,力爭完成年度工業增長目標。對2023年各地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、工業投資、高質量項目推進、“小升規”等方面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分,并實施正向激勵,二、三季度對季度得分前三名的設區市分別給予300萬元、200萬元、100萬元獎勵,年終對總得分前三名的設區市分別給予400萬元、300萬元、200萬元獎勵,具體由省工信廳會同省財政廳組織實施。
責任單位:省工信廳、財政廳,各市、縣(區)人民政府,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
三、支持新投產企業加快投產納統。強化要素保障和協調服務,促進工業項目建設提速,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加快投產納統,提升全省工業增量貢獻。對2023年二季度新投產并納入規模以上工業統計的企業,省級財政每家給予10萬元獎勵,若同時符合二季度增產增效獎勵條件的,可疊加享受產值增量獎勵。
責任單位:省工信廳、財政廳,各市、縣(區)人民政府,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
各地要強化政策宣傳解讀,確保政策落地落實,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,制定相應配套政策措施,放大政策疊加效應,努力推動二季度穩定增長,實現全年工業預期目標任務。
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建省財政廳
2023年4月11日
(此件主動公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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